教育系统各单位:
2004年暑假即将来临,为加强假期校园网络安全管理,防止不良信息侵入校园,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暑假期间校园网络安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各校必须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强校园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和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要严格实行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备案制度和网站安全审核制度。加强对校园网站内BBS等交互式信息发布栏目的管理,特别是要落实信息发布栏目发布者IP来源的识别留存、信息安全巡查以及校园网络运行日志记录留存等重要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一旦发现有害信息,应积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删除。同时,要保留相关日志等信息资料,并在24小时内向市教育局信息中心(电话:5660292)和市公安局网安科(电话:5674321)报告。暑假期间设有BBS等交互式栏目的网站,除非24小时有专人监管,否则一律暂停使用。各镇(街道)教委办(教育办)、小学和初中校网络原则上不开设BBS等栏目。
二、强化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互联网安全知识。放假之前,各校应通过师生集会、教师例会、学生班会等途径,对全体师生进行互联网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师生的互联网安全知识。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积极拓宽第二课堂,加强对学生进行文明上网教育,从小培养学生的网络道德意识。
三、落实措施,扎实做好网络安全管理自查与整改工作。各校应于暑假前对校园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和校园网站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网络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排除的要停止使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要落实网络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配备、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网络安全技术保护工作。对安全管理措施未落实,出现网络信息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晋江市教育局
二00四年六月一十六日